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 | 裁定法院:雲林地院 | 裁定字號: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6號 | 姓名:蕭小姐 | 年齡: 41歲 | 職業: 鴨肉店店員 | 收入: 月收入22000元 | 總負債金額:5235602元 | 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1200元 | 清償總額: 87840元 | 清償比例: 2% | 栽定日期:2019/1/4 | 案例簡介: 蕭小姐,現年41歲,職業為鴨肉店店員,平均每月收入22000元,總積欠債務5235602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雲林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雲林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1200元,清償總金額87840元,總清償比例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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