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 | 裁定法院:桃園地院 | 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88號 | 姓名:曾小姐 | 年齡: 44歲 | 職業: 家教老師 | 收入: 月收入25000元 | 總負債金額:5527164元 | 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6000元 | 清償總額: 432000元 | 清償比例: 8% | 栽定日期:2020/4/29 | 案例簡介: 曾小姐,現年44歲,職業為家教老師,平均每月收入25000元,總積欠債務5527164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桃園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桃園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6000元,清償總金額432000元,總清償比例8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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