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 | 裁定法院:南投地院 | 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號 | 姓名:廖小姐 | 年齡: 49歲 | 職業: 長照中心員工 | 收入: 月收入22000元 | 總負債金額:2848868元 | 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2700元 | 清償總額: 194400元 | 清償比例: 7% | 栽定日期:2019/6/12 | 案例簡介: 廖小姐,現年49歲,職業為長照中心員工,平均每月收入22000元,總積欠債務2848868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南投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南投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2700元,清償總金額194400元,總清償比例7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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