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
裁定法院:彰化地院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44號
姓名:陳先生年齡: 43歲職業: 司機收入: 月收入24000元
總負債金額:2957936元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3100元
清償總額: 223200元清償比例: 8%
栽定日期:2020/2/24
案例簡介:
陳先生,現年43歲,職業為司機,平均每月收入24000元,總積欠債務2957936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彰化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彰化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3100元,清償總金額223200元,總清償比例8%。

法院更生裁定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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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真的可以還很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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