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債務協商

陳先生 35歲 日月光作業員
收入: 月收入20,000元
協議後負債金額:1,107,845元
前置協商方案: 180期,利率0%,月付8,945元
前置協商完成日期:102年2月10日
案例簡介:
陳O源,現年35歲,職業為日月光作業員,平均每月收入21,900元,與配偶共同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(8歲及6歲),陳先生,因為遭遇火災房子毀壞,遂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重建房子,此也埋下陳先生負債之端。之後為了籌備結婚,在資金不足狀況下,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來支付婚禮所需支出的項目。也因此而衍生大筆的負債。加上陳先生又以轉貸之方式循環繳款,以致造成聲請人除了原本之債務外連同轉貸後所增加之金額,債務之漏洞越來越大!每月償還銀行最低繳款金額後,收入已是所剩無幾,因為子女陸續出生,維繫生活日常支出更是困難,也無力償還銀行之債務。並背有數百萬債務。陳先生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,向台新銀行及資產公司(元大資產股份有限公司、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)聲請前置協商程序,台新銀行開出180期0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新台幣6,155元清償總金額為1,107,900元。富邦資產股份有限公司,開出180期0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新台幣1,590元清償總金額為286,200元。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,開出180期0利率,每期月付金為新台幣1,200元,清償總金額為216,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