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-更生輔導案例

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

裁定法院:橋頭地院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03號
姓名: 王小姐年齡: 43歲職業: 雜貨店員工收入: 月收入20000元
總負債金額:5442851元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2281元
清償總額: 164232元清償比例: 3%
栽定日期:2020/3/25
案例簡介:
王小姐,現年43歲,職業為雜貨店員工,平均每月收入20000元,總積欠債務5442851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橋頭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橋頭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2281元,清償總金額164232元,總清償比例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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