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-更生輔導案例

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

裁定法院:橋頭地院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6號
姓名: 王小姐年齡: 42歲職業: 夜市擺攤收入: 月收入18000元
總負債金額:3800448元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1270元
清償總額: 91440元清償比例: 2%
栽定日期:2020/2/24
案例簡介:
王小姐,現年42歲,職業為夜市擺攤,平均每月收入18000元,總積欠債務3800448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橋頭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橋頭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1270元,清償總金額91440元,總清償比例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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