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金融債務法律輔助協會-更生輔導案例

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

裁定法院:台南地院裁定字號: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90號,莊股
姓名: 林先生年齡: 47歲職業: 看護收入: 月收入30000元
總負債金額:4082267元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3000元
清償總額: 216000元清償比例: 5%
栽定日期:2019/5/16
案例簡介:
林先生,現年47歲,職業為看護,平均每月收入30000元,總積欠債務4082267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台南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台南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3000元,清償總金額216000元,總清償比例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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