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 | |||
裁定法院:雲林地院 | 裁定字號:10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號 | ||
姓名: 施先生 | 年齡: 52歲 | 職業: 粗工 | 收入: 月收入22000元 |
總負債金額:3178474元 | 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5000元 | ||
清償總額: 360000元 | 清償比例: 11% | ||
栽定日期:2019/6/26 | |||
案例簡介: 施先生,現年52歲,職業為粗工,平均每月收入22000元,總積欠債務3178474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雲林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雲林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5000元,清償總金額360000元,總清償比例11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