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類型】 更生裁定 | |||
裁定法院:嘉義地院 | 裁定字號:107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1號 | ||
姓名: 侯先生 | 年齡: 39歲 | 職業: 技師 | 收入: 月收入25000元 |
總負債金額:5981325元 | 更生裁定方案:6年分72期/月付5080元 | ||
清償總額: 365760元 | 清償比例: 6% | ||
栽定日期:2019/5/17 | |||
案例簡介: 侯先生,現年39歲,職業為技師,平均每月收入25000元,總積欠債務5981325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嘉義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嘉義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5080元,清償總金額365760元,總清償比例6%。 |